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培育知名品牌,推进品牌高端化发展,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威发〔2018〕19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意见》(威政发〔2016〕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实施品牌战略有关工作的奖励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