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制造 2025》、上海市《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 G60 科创走廊规划,打响“四大品牌”,推动 G60 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聚焦松江产业发展重点,精准施策,围绕“6+X”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能制造、 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努力把 G60 科创走廊打造成为长三角贯彻新发展理念引领示范区的重要引擎,特制定本政策规定。
一、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