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武政办〔2018〕1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以下简称“本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综合能力,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作用,推动本区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对企业的支持要与企业的贡献相一致原则;就高不重复原则,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省、市、区出台更优惠政策和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执行;对通过本区“一事一议”享受的同类事项不重复享受;诚信守诺原则。若被支持企业违反承诺,将视情节轻重,追回已经发放的支持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