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设立实体经济生产调度资金
区政府整合资金1亿元,设立实体经济生产调度资金,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工业企业和纳税大户企业,可通过固定资产(生产设备)抵押、股权质押、承兑汇票抵押、企业联保等方式,给予一年期的流动资金支持,免收资金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