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商标成为了标志的代名词,商标的种类也日益繁多。有些文字,好像就是自带bgm。比如说,诺基亚的经典手机铃声“Nokia Tune”,英特尔的“噔!噔噔噔噔”。这些都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声音商标。其中,还有一个我们很熟悉的声音,“HELLO KUGOU”。
作为酷狗音乐的开机提示音,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近期,酷狗正在为其申请声音商标,可是却都被驳回。今天,洋易达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下事情经过。
声音商标,是从2014年5月1日起,我国商标法正式将声音纳入可注册商标范围。刚开始注册的人还比较少,可是到后来一些知名的大企业都开始玩起了声音商标。酷狗就是其中之一。
酷狗旗下一共注册了1456件商标,声音商标占了39件,其实就能明白酷狗对于这一声“hello kugou”的重视了!
光是“HELLO KUGOU”这个声音商标,就有39个。
可声音商标的注册比文字商标更难,声音商标不像文字和图形商标,它需要更加显著的区别特征,在准备材料方面要求也更加严格。因此这枚商标可就是命途多舛了。就拿其中的第九类商标来说吧!
这枚 “hello kugou”声音商标一开始是直接被商标局驳回的!
但酷狗表示不服,再次申请复审!
并且提交了包括申请商标宣传使用情况,艾瑞出具的市场占有率排名证明及后台数据公证件等在内的多项证据。
酷狗同时还出示证明,此商标是起独创的听觉形象识别标识,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和识别性!并且“hello kugou”声音商标经过宣传和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最为关键的是:文字商标“HELLO KUGOU!”也已获得了在中国大陆第9类及第41类上的注册。甚者,申请商标已经在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欧盟获得注册保护。
可是,知识产权并不这么认为! 点击咨询专业顾问>>
知识产权局经复审认为:
酷狗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可从互联网下载的数字音乐、可下载的音乐文件、可下载的手机铃音商品上,经过长期使用已与申请人建立起特定联系,取得了标示上述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
但是同时,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耳机等其余复审商品上,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
因此,知识产权局决定:驳回部分申请,给予一部分的注册!
可见,声音商标的注册确很难,声音商标,是指由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本身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一段乐曲;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本部分规定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声音商标的实质审查包括禁用条款审查,显著特征审查和相同、近似审查。声音商标从整体上审查其可注册性。
由此可见,声音商标的注册难度,主要还是要看其是否具备商标应当具备的显著性。毕竟,对声音商标这种非传统商标来说,消费者很难直接将其作为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加以识别。只有经过经营者的长期宣传、使用,消费者才能将某一声音与经营者之间建立起联系,继而提高声音商标的显著特征。
洋易达建议企业可以先把文字、图形商标先保护起来,这些相对来讲更容易一些,同时再争取一下声音商标的保护,可以锦上添花,以便能够更好的维护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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