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引导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和品牌价值理念,充分发挥品牌对我区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发〔2008〕1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推动首都品牌经济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11号),结合本区品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