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各类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房政办发〔2018〕65号),全力稳定就业基本盘,推动就业随经济优化升级,加快形成经济拉动就业、政策稳定就业、培训提升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格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