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名牌(知名)产品奖励办法
第一条 根据《重庆名牌(知名)产品管理办法》(渝办发〔1998〕144号)有关规定,为引导和鼓励全县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