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平乐县委、平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突破战略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平发〔2017〕3号),全面实现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0家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5%的目标,加快平乐工业主导产业的形成,根据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的相关政策,结合平乐实际,特制定本扶持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