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招商引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和吸引国内外客商积极投资西林县,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快西林县建设工作,扎实推动西林县创新驱动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入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