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加快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助推嘉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强县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和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要求,结合嘉善实际,重新修订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