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企业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促进品牌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专利条例》、《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固镇县创新型县建设方案》(固办发〔2019〕22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助奖励原则